关于穆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金清退公告

2015-09-17

关于穆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股金清退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更好的为“三农”及广大客户服务,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权改造的指导意见》中有关股本结构和股权设置的要求,经穆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对原社员股金进行全面清退,现将相关事宜公告

一、清退范围。穆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所有的原社员股金,每户累计入股不得少于2万元

二、清退时间。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三、退股手续。入股社员持本人身份证、股金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原入股的穆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网点办理退股手续(法人股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四、退股要求。采取公告等法律程序后,仍未在规定时间内退股或暂时无法确认的,视同自动退股,退股资金转入其他应付款保管,保管期间不计付股利。

五、相关规定

1、凡遗失股金证的股东,经信用社核实后,由本人确认或委托授权人确认,经办人员做好登记办理退股手续。

2、持股人不在本地的,可通过公证处公证,委托代理人办理退股。

3、持股人死亡的,由财产继承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办理继承手续,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办理退股手续。

请全体社员相互转告。

咨询电话:0453-3124010

穆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二O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