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动态】上下联动 多方协调
2016-05-31
——记穆棱联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金跃集团有限公司,于2012年1月以位于东宁县的地下商服在穆棱联社营业部抵押借款1200万元,因公司经营不善,贷款到期后无力偿还,形成不良。
面对此笔贷款额度大、成因复杂、经多次催收无果等情况,穆棱联社坚持以“清不良,建商行”为目标,多措并举地推进此笔不良贷款清收进度,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成因、研究对策、积极应对,在联社资产保全部与营业部的艰辛努力下,最终排除阻力,于2015年末将该笔贷款借款人成功上诉至牡丹江中级人民法院。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历时近1年的清收之路终见成效。牡丹江中级人民法院 (2015)牡商初字第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借款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付原告穆棱联社本金1200万元及利息,对在我社抵押物具有优先受偿权。”在法律生效期限内借款人并未履行义务,为了推进清收工作,穆棱联社向牡丹江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抵押物。在市县两级联社的协调下,2016年5月18日,穆棱联社信贷主任带领资产保全部、营业部相关人员协同牡丹江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人员前往东宁市,共同对借款人金跃集团抵押在我社的东宁地下商城70处房产进行了查封,现已取得突破性进展,进入评估处置阶段,困扰我社多年的大额不良贷款年末前有望收回。至此,穆棱联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又向前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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